1.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、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。申请人博士毕业时间一般应为三年以内。
2.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,政治素养良好,思想品德端正,身体健康。
3.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;未进站的申请人可先依托我院申报,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。在职科研人员申报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。
4.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、创新能力。
5.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。
6.能全职在香港或澳门工作 2 年。
7.专业领域:基础研究、生物医学、信息技术、农业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先进制造、经济学、法学、管理学、中医药、微电子、月球与行星研究、智慧城市物联网等。【具体请查附件《岗位目录》】
8.已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(A、B、C 档)、香江学者计划(含湾区项目)、澳门青年学者计划(含湾区项目)、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(博士后国(境)外学术交流项目除外)的人员不得申报相应项目。
9.同时满足香江学者计划(含湾区项目)、澳门青年学者计划(含湾区项目)的申请人,须择一申报。